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实际效能

原标题: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实际效能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治理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这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内含的利益整合机制与政治协商功能提出了紧迫要求,也为其优势的发挥与效能的转化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要深入把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关键在于厘清其内在的逻辑脉络。首先应认识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之间的高度契合性,进而剖析其独特的结构性与功能性优势,最后系统探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高度契合社会治理现代化内在需求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因其独特的制度禀赋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需求高度契合,展现出显著的综合优势。首先,该制度能够实现利益代表的广泛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能够代表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拓宽、畅通各种利益表达渠道,全面、真实、充分地反映各社会阶层人士的意见建议,同时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只能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其次,该制度展现出强大的政治整合功能。它通过将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在共同奋斗目标之下,塑造了高度协同的治理共同体,不仅从结构上防范了政治内耗与恶性竞争,也为应对复杂治理任务提供了高效统一的行动能力。最后,其制度化的政治协商渠道构成了决策优化与效能提升的关键机制。通过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方意见,既显著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也使政策制定与执行转变为凝聚共识、促进参与的社会动员过程。决策前的充分协商本身就是一个宣传政策、沟通思想、凝聚共识的民主实践。这使得治理政策更易获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使政策的执行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提升治理效能。 人民政协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将制度潜能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关键在于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制予以落实。民主协商正是二者的契合点与实践纽带。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较于其他协商形式,政协协商具有制度化优势、平台优势和能力优势。 首先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化优势。人民政协与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协商制度和组织体系健全,协商形式载体多层多样。同时,人民政协的协商与其他形式的协商能交叉互鉴,是党委和政府等部门将重要问题提交协商的重要平台,是其他形式协商展开的重要载体。与许多侧重于事后调解矛盾或解决具体纠纷的议事协商渠道相比,政协协商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前置性、过程性与系统性。它强调在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进行持续协商,将协商贯穿于治理的全过程,其目标不仅是解决已出现的问题,更是通过前瞻性的意见汇集与风险研判,从源头上优化决策、预防矛盾、增进认同。这使得政协的制度化优势,超越了单一环节的议事功能,成为贯穿治理全链条的、系统化的民主整合与效能提升机制。 其次是人民政协的利益整合能力与平台优势。人民政协的平台优势体现在其独特的召集与连接能力上:它能够制度化地邀请并汇集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与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国计民生问题进行议事协商。这种安排打破了日常行政体系中的层级与部门壁垒,创造了决策者与多元社会力量面对面进行信息交换与观点碰撞的平台。由此,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可以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最后是政协委员的能力优势。这一优势首先源于委员构成的精英性与代表性。政协委员经严格协商推荐产生,他们通常是本党派、本界别、本行业中的杰出代表,既有深厚的专业造诣,也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使得政协在面对专业性强的治理议题时,能够迅速调动起高质量的知识储备与智力资源。同时,这种能力优势通过独特的组织形态得以放大和系统化。一方面,“界别”作为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将散布于各行各业的个体委员按专业或社会领域组织起来,使得个体的专业见解能够升华为集体的、行业性的政策建议,增强了建言的深度与分量。另一方面,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机制,是能力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围绕特定议题,政协能够跨领域、跨党派组织委员进行深入、持久的调查研究。调研结合了委员专业背景的深度思考,其成果往往数据翔实、分析透彻、对策具体,成为党政部门的决策参考。 有效应对两大结构性挑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当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赋能社会治理的实践进程中,仍面临一些结构性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同治理主体间的职能存在交叉,协同机制有待优化。在基层实践中,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在联系群众、反映诉求方面的职能存在一定重叠;同时,多种协商渠道并存,彼此之间的分工协作与效能整合尚未完全理顺。二是基层组织与人才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部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存在社会治理活动经验和相关人才缺乏、组织建设薄弱、参政议政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其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为了进一步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蕴含的代表性、整合性与协商性优势,切实转化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效能,亟需在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化与创新。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由于制度定位和历史沿革等原因,人民政协履职长期侧重于宏观战略与政策建言,多依托提案等形式开展工作。虽与政协系统外的其他主体有着联系和互动,但仍然没有形成系统成熟的互动机制,也很少直接参与具体的治理过程。为破解这一结构性张力,近年来各地政协通过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深度参与治理的路径。 例如,通过创建委员协商议事之家、委员工作站、界别协商平台及网络议政空间等特色载体,主动联系和协调多元社会主体,将协商民主延伸到街镇、社区、企业等基层单元,构建起更广泛的联结网络,有效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显著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效能。 二是推动重心下沉,积极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一方面,基层作为传统政协工作的相对薄弱环节,其复杂的治理实践客观上要求政协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从而为政协制度优势的发挥开辟了新的实践空间。另一方面,基层治理中存在的资源瓶颈与能力短板,亟待政协组织依托其制度平台,整合专业智慧与社会资源,通过有序参与和针对性履职,为破解基层难题提供新的方案与支持。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优势转化的人才与能力基础。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关系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影响政协工作的效能。长期以来,政协委员主要参与的是会议活动,完成的多是撰写提案等规定动作,且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情况反映多,而带有宏观指导意义的意见少,在参政议政活动中有时表现出思路较窄、局限性大的弱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抓好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水平”。此后,不少地方开始探索委员履职考评制度和委员承诺践诺工作制度等,要求委员定期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开展议事协商等工作。 韩冬雪 祁雯欣(本文作者韩冬雪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祁雯欣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