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板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关心农业科技工作,多次强调农业振兴要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的落脚点在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归根到底要靠农业科技的支撑和引领。

改革开放40年多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广西农业产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20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370万吨。

丰硕的成果得益于农业科技的支撑和引领,当前广西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良种良法创新取得新进展。仅2020年,全区共育成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336个,其中水稻235个、玉米129个,农业科技攻关成效突出。二是农业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高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全区建设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组织成立了广西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三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逐步完善。广西加强国家及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成功举办全区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会等科技活动。四是特色农业发展基础良好。201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创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重大决策;2015年启动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16—2017年建设行动,选派干部专职协助推进各市示范区创建工作;2018年又启动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建成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339个、县级示范区873个、乡级示范园3404个、村级示范点15015个,实现县县有示范区、乡乡有示范园、村村有示范点。

当前广西农业虽然在良种良法创新、农业科研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完善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供给需求不匹配、机制体制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以及人才紧缺等问题,制约着广西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供给不足。科技成果转化专职人员不足,且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待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在现有体制下,农业科技的供给方(农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校等)和需求方(如农户)匹配失衡,供给方对市场调研不足,导致科技创新成果并不是市场需要的成果。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与管理机制问题突出。当前,农业科研院所、高校成为广西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推广能力较强的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中未能发挥主体作用;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考核方式仍以论文、立项等级、立项数量等指标为主,未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科研链与产业链对接存在问题。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广西农业科研单位科研资金审批困难,特别是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加强资金投入成为广西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三农”工作重心已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实现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助力广西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广西发展实际,我们要聚焦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一方面,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不断提升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创新能力,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促进农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另一方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结合习总书记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的优势,培育一批“桂”字农作物品种,推广一批适应性强的技术,做强做优“桂”品牌名优农产品。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持机制,提高各级财政对农业的科技预算,加大各类科技投资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的力度。同时,应建立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设立农业专项科技资金,支持科研团队集中攻关。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科技服务人才、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与激励机制;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创新人才交流方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双向流动。

 

(作者系广西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