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 | 做好商业预付卡发行及资金监管,应“守土有责”

商业预付卡(下称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包括多用途预付卡和单用途预付卡。预付卡属于便捷的消费支付方式,且购买人享有折扣、活动优惠等利益,因此,长期以来,特别是智能手机出现及电子化普及后,其在零售、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预付卡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挑战,如资金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2012年,商务部就单用途预付卡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对单用途预付卡的备案、资金监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记者通过在黄山市采访的多起预付卡投诉信息看,很多小微企业或个体户发行预付卡时,既没有向商务部门备案(地方商务部门也没明确要求),也没有预付资金的监管措施,这导致很多商家的预付卡发行过程及预付资金使用监管处于空白状态,有的商家为了拉拢生意将折扣打的低,以快速吸收预付资金,有的商家将预付资金用于经营网点的盲目扩张或者高风险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最后跑路消失。

近些年来,黄山市已经发生多起商家突然闭店导致购卡消费者预存资金无法退返的情况,如近期屯溪阳湖酥新堂糕点店突然注销营业执照、经营人消失、店铺锁门,给数千位持卡消费者带来数十万元的损失,类似现象,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虽然阳湖酥新堂糕点店事件通过地方政府强力介入得到了积极有效处置,最大化的保障了持卡消费者权益,但是在大多数案例中,由于商家跑路或负债累累,市监部门经常无法为消费者切实维权,对商家也难以处罚,公安机关出于法条、证据或其他原因,也极少立案侦办,因此,消费者常投诉无果,政府管理的公信力也受到影响。

为此,建议地方政府结合商务部门的专门管理办法,责令本地商务部门牵头,制定单用途预付卡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商家都要实行备案制度,且备案信息公开,对商家收取的预付资金实行专门账户监管,且对收取预付金的比例要加以明确控制,以降低风险,尽量保障预付资金消费者利益。

同时,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商务、市监、税务、公安、人社、人行等部门参加的大数据研判联系机制,通过对发行预付卡商家的经营状况、资金流动情况、用工薪资及保险履约情况、纳税情况等数据的分析,研判商家的经营状态,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要加强监管。要加强信息公开,尤其是对受到处罚的商家信息要不定期、常态化的及时公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类信息,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研判,规避隐患,降低消费风险。

此外,针对健身房等没有纳入商务部专门管理办法的商家,建议文旅、市监等职能部门参照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方式,对该类商家发行的多用途预付卡的备案、资金监管、信息公开、预警等方面,也出台专门办法加强管理。

建立对预付卡资金类投诉的分析机制,对每个个案要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进行研判,人大机构及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个案处置的有效监督,纪委监委对职能部门履职行为加强监督,公安、市监、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结,该行政介入的依法依规高效介入,该由公安立案侦办的也建议应立必立,有立必有果。

建议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机关针对这类情况专题调研,用好地方立法权,通过地方立法形式,研讨制定商业预付卡(包括单用途与多用途两种)市场监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如果可行,就及时进行地方立法,明确发卡企业资质要求、资金存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关键条款。要求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市监登记、税务缴纳、银行流水等数据资源,形成全面的预付卡市场监管数据库。

吴永泉

编辑 崔恒